大赤坎党群服务中心用地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 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

2021-12-20 17:23:15 admin 76

大赤坎党群服务中心用地位于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大赤坎村中心路尾(原大赤坎市场),地块中心经纬度为E-113.227825N-22.273710,地块红线范围面积为2556.98平方米。

用地规划党群服务中心用地。

结论:

2021122,调查单位现场踏勘时,地块现状为大赤坎村市场及艺记商店、文权商行、快乐购百货等临街商铺。大赤坎村市场为空地中搭建而成,顶棚为片状轻钢组合而成,无防风防雨功能;地块东侧临街商铺为四面混砖结构单层平房。调查人员在现场未发现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处理、存储、处置的情况;未发现存在生产相关设备,储槽与管线的情况;未发现存在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的情况,污染和腐蚀的痕迹;也未发现存在与工业生产相关的原辅材料和固废危废的堆放场所以及工业排水管或渠、污水池或废物堆放地、井等情况。

为了排除不确定因素,本次调查中于128日对地块内利用现场快速筛查对调查地块表层土壤进行快速检测及结果分析,快筛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方式进行点位布设于地块内共布设了6件土壤监测点位,于地块外布设2件清洁对照土壤监测点位。本次调查采用便携式有机物快速测定仪PID(设备型号为PGM 7430)、重金属快速测定仪XRF(设备型号为TrueX 700)的现场快速筛技术手段进行快速检测。

本次调查人员现场快速测定的结果:调查范围内的表层土壤(0m~0.5m)中VOCs 含量范围为0.124 mg/kg~0.597 mg/kg;调查范围内的表层土壤(0m~0.5m)中各检测点总铬最大含量为117 mg/kg,铜最大含量为26 mg/kg、镍最大含量为26 mg/kg、砷最大含量为13 mg/kg,铅最大含量为39 mg/kg、镉最大含量为1 mg/kg,汞、锌均未检出。现场快速测定的结果分析表明调查地块的土壤未受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明显污染,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限值要求

综合所述,根据地块现场踏勘、历史沿革调查、现场快速测定的结果分析该地块内无可能存在的污染源,且调查地块的土壤未受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明显污染,符合该地块建设“党群服务中心”用地功能需求,不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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