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南屏片区A203e03管理单元保障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
珠海市香洲区南屏片区A203e03管理单元保障房地块位于珠海市南湾城区,和生路东侧、军山路北侧(中心位置经纬度为E-113.464112°,N-22.208045°),地块红线范围面积为20396.82 m2。
地块用地性质为国有储备用地,用地性质历史上未发生改变。2020年,珠海市政府计划建设人才保障房,本次调查地块成为选址之一。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珠海市香洲去南屏片区A203e03管理单元(保障房项目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批后公示》(珠府批〔2020〕199号),地块用地规划使用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保障房)+商业用地。
用地规划:二类居住用地(保障房)+商业用地。
结论:本次调查检测的所有土壤样品总体呈弱碱性,其中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和石油烃(C10-C40)的含量均低于地块应执行的《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因此,地块土壤的污染物含量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本次调查检测的所有地下水样品总体呈现弱碱性,其中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和石油烃(C10-C40)的含量均低于地块相应的地下水风险筛选值,因此,地块地下水中的污染物含量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地下水理化性质中浑浊度及氨氮有超标情况:浑浊度的最小检出值为80NTU,最大检出值为108NTU,平均检出值为93NTU,本次调查中所设置的所有地下水监测井点位的浑浊度检测结果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的Ⅳ类标准限值(≤10NTU)。浑浊度的超标可能与地块地质结构有关。地下水点位氨氮的最小检出值为3.08mg/L,最大检出值为25.9mg/L,平均检出值为11.4mg/L,所有地下水监测点位的氨氮监测结果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的Ⅳ类标准限值(≤1.50mg/L)。由于浑浊度与氨氮指标属于警示性指标,并不属于毒理性指标,且本次调查地块性质变更后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源使用,地下水感官指标在本次调查中不作为调查重点关注的污染物,因此地块地下水对人体健康的造成影响的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分析结果表明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的污染物含量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的风险都在可接受的范围内,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的用地要求。因此可以得出结论:珠海市香洲区南屏片区A203e03管理单元保障房地块的环境状况在可接受范围内,符合土地规划用地性质的用地要求,不需进入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的工作。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广东中检源检测有限公司
公示反馈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13710251065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委托单位:珠海市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