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科创北围兴中路南、新湾四路东侧拟公开出让146132.50平方米用地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
高新区科创北围兴中路南、新湾四路东侧拟公开出让146132.50平方米用地地块(以下简称“地块”)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科创北围兴中路南、新湾四路东侧,地块中心位置东经113.560358°北纬22.407571°,地块面积为146132.50平方米。
用地规划:二类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市政道路用地+公园绿地+文化设施用地。
结论:地块内历史上主要为未开发利用地和办公用地,调查人员踏勘时,地块内大部分区域被野草覆盖,地块内东侧有一建泰建设有限公司的办公棚,此处为建泰建设的办公和生活区域,不涉及施工作业。调查人员在现场未发现有建筑设施及原辅材料和固废危废的堆放场所,地块当前处于未开发利用的状况;未发现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处理、存储、处置的情况;未发现存在生产过程和设备,储槽与管线的情况;未发现存在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的情况,污染和腐蚀的痕迹;也未发现存在与工业生产相关的排水管或渠、污水池或其它地表水体、废物堆放地、井等情况。据调查,地块1985年以前为滩涂,1985年开始经人工围垦,2003年北围片区被村民围垦进行自然海水养殖,2009年,珠海市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珠海华发高新建设控股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对整个北围片区场地进行吹砂填土平整,负责该工程的施工单位为广东省盛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调查地块吹填区所用的砂和回填土,主要来源于距调查地块外10公里的一个海上采砂区,调查地块填土均来源自金鼎二线外石船坑林地(中心经纬度E-113.514290,N-22.407530)。北围片区进行吹砂填土后,调查地块未进行再开发,一直作为国有储备用地空置至今。根据《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北围片区金业南路南、新湾五路东侧拟公开出让33808.62平方米用地项目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和《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北围片区金业北路北、新湾五路东侧拟公开出让初级中学用地+幼托用地+公园绿地(59612.66平方米)项目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的结果分析可知:调查地块周边为交通道路、空地,没有工业企业生产活动。调查地块周边与调查地块同属科技创新海岸信息产业园北围片区,历史情况与调查地块一致。调查地块历史上未有工业企业进行生产经营,吹砂填土工程的砂和回填土均未涉及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土壤来源清洁,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可以排除因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所需的原辅料、产生的中间体和产品、以及生产经营活动对地块所带来的原生和次生污染。
本次调查采用40m×40m进行网格布点,共布设了81个土壤监测点位(包含2个对照点位)进行现场速检测及结果分析,现场快速测定的结果分析表明调查场地内的土壤中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另外布设了5个底泥和地表水监测点位,检测的所有底泥样品中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和石油烃(C10-C40)的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相应的第一类用地的风险筛选值;检测的地表水样品总体呈中性,重金属的含量均低于地块相应的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的III类标准限值。因此,调查地块的土壤和地表水符合《珠海市高新区A-GX3-01、A-GX3-02编制单元(北围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9修改)批后公告》规划用地为二类居住用地(R2)+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市政道路用地(G1)+公园绿地(G1)+文化设施用地(A2)的环境要求,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