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白县海宇稀土有限公司地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和辐射检测主要内容公示

2024-08-21 09:33:18 admin 10

白县海宇稀土有限公司地块位于茂名市电白区马踏镇秀田村委会凤鸡岭矿场工业园内,中心坐标:E- 111.3430949°N- 21.690836°

占地面积30225.81平方米。

用地规划工业用地(第二类用地)

结论1)广东核力工程勘察院于201111月对填埋场及周围环境进行了γ辐射剂量率监测,剂量率监测范围包括整个填埋场及周边50m范围内的区域以及湾岭村、白石岭村、坝头面村,调查表明填埋场及周围环境γ辐射剂量率略高于本底水平:测量区域内γ辐射剂量率为152232nGy/h(基岩为花岗岩),根据全国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广东省环境天然贯穿辐射水平调查研究》,茂名地区原野天然贯穿辐射剂量率(含宇宙射线)值为66.3193.9nGy/h

本次调查地块内78个检测点位环境γ辐射剂量率检测值在143~254nGy/h之间,位于调查地块外东北侧1.224km处对照点位的环境γ辐射剂量率检测值为171nGy/h

通过对比可发现,填埋场环境γ辐射剂量率略高于本底水平,但与2011年填埋场建设前相比,地块内土壤环境γ辐射剂量率基本一致,差异不大,可认为本次调查地块环境土壤γ辐射剂量率无异常。

2)本次调查检测的所有土壤、底泥样品总体分别呈弱酸性、中性,其中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和石油烃(C10-C40)的含量均低于地块相应的土壤污染风险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因此,可以认为地块的土壤和底泥环境状况可以接受。

3)本次调查检测的所有地下水、地表水样品总体呈弱酸性,其中地下水的检测指标重金属7项(镉、镍、铜、铅、汞、六价铬、砷)和石油烃(C10-C40)的浓度均低于地块相应的地下水污染风险III类标准限值,地表水已检测的指标中,重金属除了砷、铅、镉和镍之外,其他重金属的地下水样品中均未检出,砷、铅、镉和镍的浓度均低于地块相应的地表水III类标准限值,石油烃(C10-C40)的浓度也均低于相应的标准限值。因此,可以认为地块的地下水和地表水环境状况可以接受。

4)分析结果表明本地块土壤、底泥、地下水和地表水中的污染物含量均远低于相应的筛选值和标准限值,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二类用地”的用地要求。

因此可以得出结论:电白县海宇稀土有限公司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的要求,不需进入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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